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

意見發表:負責任行人?? 2013/2/23

      相信大家都知道, “馬路如虎口”, “過馬路要小心”,但真正又有幾多個人是 “負責任行人”呢?
       根據統計局運輸及通訊統計資料顯示,2012年度違反交通條例的行人共有318,而涉及交通意外的行人就有788意外傷亡人數更高達5268

       這表示,幾乎每一日就有一個行人違反交通條例,二個行人涉及交通意外,十四個人(包括司機或行人)因交通意外而受傷甚至死亡。

       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人的習慣很容易受到環境的影響。很多人在過馬路的時候,會左顧右昐,看到有人不理會紅綠燈就衝過馬路,自己也就被影響了。甚至有人認為,當其他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橫過馬路,而只有自己一個在等綠燈,感覺自己很突兀,不自覺地跟着犯規。

        歸根究底,
“法不責眾”這樣的心理影響了人們的行為,也就是反映了社會規則失效所致。縱使有法例的規範,但無人監管嚴格執行,試問有誰仍會遵守? “反正大家都是這樣做的,為甚麼我不能?”

        只有人人切實遵守交通規則,才能減少交通事故。無論如何,希望大家在過馬路的時候,謹記,做一個
負責任行人,切勿貪一時之快已斷送寶貴的性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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